乙級工程咨詢單位資質標準
(1)基本條件
1,綜合實力和性能。從事工程咨詢業務3年以上,獨立承擔國家或地方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或技術改造項目工程咨詢任務不少於10項,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
從事工程咨詢業務未滿3年的單位可申請臨時甲級工程咨詢資質。
2.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0萬元,或固定資產不低於80萬元。
3.有相對固定良好的辦公場所。
4.工程咨詢年業務收入654.38+0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