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工作場所溝通:首先可以與現場負責人或相關責任單位溝通,要求他們提供地勘報告的理由,爭取他們出具報告。可以提醒他們,沒有地勘報告的施工可能面臨風險,可能造成不必要的事故或責任追究。
2.尋求專業機構的幫助:如果工作場所繼續拒絕提供地勘報告,可以咨詢專業地勘工程師、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建築設計院,尋求他們的幫助。他們可以進行現場調查,評估地質和水文,並發表獨立報告。
3.向有關部門舉報:如果工作場所仍然不配合,可以投訴,向有關部門舉報。質監部門、建委等有關部門可以對作業場所進行檢查,要求其提供相關工程質量資料。
4.尋求法律途徑:如果以上方法無效,還可以尋求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