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不簽合同是違法的。根據法律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簽,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無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應當自用工之日起的第二個月起支付,直至簽訂勞動合同的前壹日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前壹日止。
法律客觀性: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