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文件《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了工資支付的時間:“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每月至少支付壹次工資,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年底發工資肯定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