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計算時間休年假:年滿65,438+0歲但未滿65,438+00歲者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假可在1年內集中或分段安排,壹般不跨年度。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需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跨1年安排。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條例》第三條
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職工,享受5天年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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