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後的賠償程序:申請工傷認定;收到工傷認定決定;提交工傷待遇申請材料;並領取工傷待遇。
(1)首先,用人單位或勞動者應及時向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2)勞動局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3)做傷殘鑒定。
(4)向社保機構申請賠償。
(5)單位應給予相應補償。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特殊情況下,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