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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私了賠償協議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分析:工傷私了賠償協議無效的情形:1,在工傷和勞動能力鑒定前對是否認定工傷和勞動能力等級做出約定;2.明顯不公平存在,存在重大誤解,甚至是用人單位在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情況下簽訂的,違背了勞動者的真實意思;3.違反了《工傷保險條例》工傷事故管理制度,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求工會或者第三人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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