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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蓋章了怎麽辦?

法律分析:貼封條在法律上是指查封、扣押的行為。司法機關有權查封、扣押,法院強制執行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檢察機關也可以對調查中發現的有關證據采取查封、扣押措施。除司法機關外,具有行政執法權的單位壹般有權在執法過程中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如果對法院的查封有異議,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要求法院對異議作出裁定。如果對裁定不服,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故意撕毀人民法院印章的,可給予司法拘留15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五條查封、扣押不得超過30日;情況復雜的,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30日。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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