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拖欠工資壹個月以上是違法的。工資必須在雇主和雇員商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壹般具體的支付日期由雙方約定,法律上沒有強制性規定。那麽,只要單位每月支付壹次,就是合法的。至於當月還是上月,沒有嚴格的規定,所以只要單位按時發工資,即使是下月發壹個月的工資也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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