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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行為的法律規定

法律解析:職務行為通常是指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時的行為,是履行職務的活動,對應的是工作人員的個人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法定代表人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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