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法律幹事是公安機關中負責法律事務的工作人員,主要負責法律事務、法律咨詢工作和法律培訓,通常具有法律專業背景,主要負責制定公安機關的各項法律法規,辦理法律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培訓。
2.案件管理員是公安機關負責案件管理的工作人員,主要負責案件管理、調查取證、預防犯罪等工作。他通常有刑偵專業背景,主要職責是偵查、取證、審查起訴案件,還需要關註犯罪預防和社會治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