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者被公司單方面調崗降薪,可以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如果對裁決不服,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進行。勞動合同修改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