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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公司董事的越權行為

公司董事越權行事,對方沒有過錯的,由公司承擔責任。公司可以要求越權的董事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董事任期為三年,可連選連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72條

如果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終止代理權,在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情況下,代理行為仍然有效。

第176條

民事主體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

第177條

兩人以上依法承擔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負相應責任;很難確定責任大小,平均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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