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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的特點和章程的效力。

法律分析:章程的特點是合法、自治、公開。章程效力如下:1。依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2.公司股東、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職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壹條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公司名稱和住所;

(二)公司的經營範圍;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六)公司的組織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其他需要股東大會規定的事項。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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