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依據:公文必須有法律依據,即公文內容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2.行政程序:公文必須經過相應的行政程序,如簽字、蓋章、公章等,才具有法律效力。
3.公告:公文必須以公告的方式公布,例如刊登在法定媒體上或以其他方式公開宣布,才能生效。
4.通知送達:公文必須通過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送達指定的收件人,才能生效。
5.法律責任:公文的違法行為,如公文內容不實、偽造公文、篡改公文等,都將受到法律的追究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