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的法學專業分為以下幾類: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學、行政法、涉外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律師、涉外經濟法、經濟法律事務、行政法律事務、矯正教育、監獄管理。
社會工作專業不確定,看當年招聘單位的要求。可以報考沒有專業限制的崗位,也可以報考只針對社工專業的崗位,或者社工專業上級分類的大專業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