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業名義發布文件、通知、生產工程計劃等日常事務性文件;上級的指示、報告、各種統計報表(月、季、年)等交易文件;外部證書、信函、介紹信、運營所需證書等。與他人(企業或單位)簽訂的與經濟無關的合同。
合同專用章:僅用於企業對外簽訂業務合同,如購銷合同。
企業公章:代表企業法人的壹種具體行為及其應承擔的責任和後果。使用範圍壹般包括:公司文件、公司對外函件、對外確認書、貸款和擔保、法律文書、對外文件或物品的收條、業務合同以及其他需要以公司名義蓋章的方面。
企業的公章可以包括所有的經濟或非經濟行為,是企業的最高級別宣言。業務中使用企業公章還是專用合同單,可由公司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