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書具有法律約束力。在公證處公證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對協議有爭議,經過公證的協議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經法定程序公證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可以推翻公證書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