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界定和理解公眾人物肖像權

如何界定和理解公眾人物肖像權

公眾人物肖像權的界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醜化、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18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

第1019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醜化、汙損、偽造等方式侵犯他人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權人不得以出版、復制、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 上一篇:員工簽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下一篇:身份證壹個地址多戶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