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許“租售並舉”的住房租賃模式,即允許政府投資建設的符合條件的商品房轉為租賃住房,享受與公共租賃住房同等的租賃政策。
2.允許“租售並舉”的住房租賃主體,即允許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機構和個人通過租賃方式向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提供住房。
3.允許“租售並舉”的租金收入,即允許符合條件的“租售並舉”項目按照政府制定的標準或約定價格收取租金。
4.允許“租售並舉”稅收優惠,即允許符合條件的“租售並舉”項目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以上是公租房租售並舉政策的內容,希望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