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江蘇省供銷合作社管理條例》
第二條供銷合作社是國家扶持的由農民和其他勞動者組成的集體所有的合作經濟組織。它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力量,是加強政府與農民密切聯系的橋梁和紐帶,是城鄉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之壹。
第三條供銷合作社的宗旨是為農業、農村和農民提供綜合服務,促進城鄉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