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未經其同意將狗帶走或宰殺,則屬於盜竊罪,可以根據狗的實際價值,以不同程度的盜竊罪定罪處罰。
犬只價值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以盜竊罪追究刑事責任,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作為治安案件處罰。
對於盜竊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