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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解除雇傭關系的賠償標準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雇傭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辭退員工壹般不需要給予經濟補償。如果有違約行為,員工可以按照約定要求違約賠償。相關規定:勞動者在就業活動中造成他人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勞動者追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交通費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伴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送其他醫院治療而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運輸費用應以正式票據為依據;相關憑據應當與就醫的地點、時間、次數和頻率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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