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條。機動車所有人改變機動車車身、發動機、車身、車架顏色的,必須向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也對改裝車做了壹些限制,比如車標不能更換;發動機排量不能改變;改裝車輛時,不得破壞車身結構,尤其是天窗不得隨意安裝;車輛外觀發生變化應向交警部門和公安局車管所申報,改裝車輛必須更換新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