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9年3月24日,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第2004號。[1979]79號,批轉總後勤部關於軍隊退還占用地方房屋及產權糾紛處理意見。
(2)1988 7月18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布國發[1988]46號《關於妥善處理軍隊和地方房產權屬問題的通知》。
(3)關於轉發文件編號的通知[1988]國務院、中央軍委1988九月四日國家教委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