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誰了解法律?

誰了解法律?

第壹次殺人是冤案,國家賠償應該按照國家標準。

第二次殺人是事實,但當然是事實,必須承擔刑事責任。

至於說他老婆沒有檔案,她不是自然人。如果她不是自然人,她就不能成為民事主體。說他殺害了死者是不正確的。

1.既然妻子已經不存在了,他怎麽還能認定是妻子的呢?這顯然是故意的。

第二,她是否屬於自然人不取決於檔案,而取決於她是否有生命。

3.如果妳說妳不是沒有檔案的自然人,那麽壹個剛出生的嬰兒還沒來得及登記就可以被隨意買賣和殺害?

  • 上一篇:購買國家保護植物有什麽規律?
  • 下一篇:關於正義的名言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