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標本,標記要明確。
(3)書店50本書的損壞不影響合同的履行。書店應向買方交付10本書。
(4)標的房屋毀損、滅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同時,由於出賣人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買受人可以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因為違約責任與合同解除並不沖突,或者買受人另行提出將標的變更為出賣人,以便後天繼續履行。
(5)書籍在交付時轉移,因為動產的所有權在交付時轉移。當然,所有權轉移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沒有約定的以交付時轉移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