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規定,高空墜物違法。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從建築物上拋擲物體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物體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外,對可能造成危害的建築物使用人予以補償。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252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但施工單位能夠證明不存在質量缺陷的除外。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進行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