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連續工作壹年後,依法享有壹定時間的帶薪連續休息。帶薪年休假假期: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員工,給予5天年休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用人單位超過法定最低天數的,也是合法合理的,法律規定了最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