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關於判決生效的法律規定

關於判決生效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對壹審判決、裁定未提出上訴的,該判決、裁定在法定上訴期屆滿時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第壹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上訴。

  • 上一篇:誰首先提出了“法治”的概念
  • 下一篇:國家有沒有規定限制電梯故障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