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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權利和義務的錯誤理解是

關於權利和義務,錯誤的說法是()

a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壹般來源於法律的明確規定,或者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可以來源於法律的規定。

沒有權利就沒有義務,沒有義務就沒有權力。

對於壹個社會來說,法律義務是必要的,而法律權利可以不存在。

d .在社會主義國家,不承認享有特權或被免除法律義務的公民。

c,這是錯誤的

正如第壹定律所規定的

第二項是馬克思說的。

第四項是必須的。

C的後半部分是錯的。合法的權利和義務是法律規定的,是必須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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