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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準入條件

《意見》明確了法律職業範圍和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意見》在司法考試制度確定的四類法律職業者的基礎上,將部分涉及公民、法人權利義務保障和減損的準司法法律職業者納入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範圍。《意見》還從思想政治、職業資格、法律職業資格三個方面明確了法律職業的準入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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