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研究無效法律行為和可撤銷法律行為之間的區別。選項A:可撤銷法律行為由撤銷人向法院申請,法院不積極介入;對於無效法律行為的確認,法院可以主動介入。選項B:無效的法律行為開始時無效,可撤銷的法律行為在被撤銷前有效。只有在被撤銷後,其效力才被視為無效法律行為。自救壹開始就無效。選項D:可撤銷法律行為被依法撤銷後,其法律後果與無效法律行為的法律後果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