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妳的情況,我想問壹下,妳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註明了所租房子裏那套東西的價值?如果沒有,可以直接向他追回7000元押金。根據舉證責任,房東需要自己證明損失。如果他不能證明,那也不是他能決定的,所以不要怕他。讓他拿出證明,法官讓他上法庭的時候拿。如果他沒有,他會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