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管理協議包括臨時管理協議和管理協議。通常情況下,開發建設單位制定的管理協議成為臨時管理協議。
首次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規約稱為管理規約,即狹義的管理規約。
管理協議的效力:管理協議對所有業主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