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車壹般是通過正規程序抵押給貸款機構,簽訂各種協議,所以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律程序購買。但債權車不得轉讓,因為該車已經抵押,產權暫時不歸車主所有。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債權人可以將其全部或者部分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外:
(壹)根據債權的性質不得轉讓;
(二)根據當事人的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法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貨幣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該款債權不可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