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主體的相互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
壹般來說,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三種基本形態:物質、經濟行為和無形財富。
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即通常意義上的具有法律關系的客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具體體現在:
1.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必須是經濟法主體能夠控制和支配的東西。因此,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條件下,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範圍是不同的。
2.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必須是國家經濟法允許進入經濟法律關系並成為其客體的事物或行為。
3.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應該是能夠直接反映壹定經濟利益或獲得壹定經濟利益的事物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