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權屬管理辦法如下:
1,農村房屋所有權人向村委會提出申請,並按規定提交土地使用權證和規劃許可證,交村委會審核;
2、村幹部和村民委員會其他成員根據農戶的申請進行核實,簽字蓋章後報鄉鎮政府;
3.鄉鎮部門會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實地查看農戶房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宅基地面積是否在規定範圍內。核實的,簽字移交縣規劃局;
4.縣規劃局會審核農房使用的宅基地是否符合鄉鎮發展,符合要求。
5.拿著相關材料到當地房管局進行不動產登記,也就是農村房屋產權證,並繳納相應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