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內不允許捕魚。根據法律規定,違反禁漁期規定捕魚的,將被沒收漁獲物和非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行為人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違反水產資源保護法規,情節嚴重的,在禁漁期、禁漁區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漁業法》第四十八條:海上執法時,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進行捕撈,但不能當場按照法定程序作出並執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先暫扣捕撈許可證、漁具或者漁船,待其回港後依法作出並執行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