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整對象的軍事性質;
2.內容披露的相對性;
3.司法適用的優先權;
4.懲罰措施的嚴厲程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維護國家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和安全而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學、技術、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