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服務網
法律諮詢
法律援助
法律講堂
法律常識
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
企業資訊
企業資訊查詢
中國稅務
電子稅務
當前位置:
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確立國際法院管轄權的方式
確立國際法院管轄權的方式
國際法院管轄權的確立方式:1自願管轄權,即國際法院對所有當事國自願提交的案件擁有管轄權。2.協議管轄。根據《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第1款,國際法院對現有條約或協定具體要求提交的所有事件擁有管轄權。3.被稱為任擇條款的《國際法院規約》第36條第2款規定,在涉及條約解釋、任何國際法問題、構成違反國際義務的任何事實的賠償性質和範圍等爭端中,當事國可隨時宣布接受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權,無需任何特別協議。
上一篇:
公租房可以上學區的小學嗎?
下一篇:
合同訂立後對雙方有什麽樣的約束力?
相关文章
公司資本的法律特征
港口汽車消毒卸船管理應做什麽
法學學生畢業後可以去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嗎?
公民的任何行為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吧?
杭州西湖區彩虹調解服務中心是集合嗎?
安康高新區土地征收儲備中心利率高合法嗎?
婚約的法律效力
copyright 2024
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