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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取消招標代理資格後,還有人可以報名嗎?

法律分析:鑒於招標行業發展的客觀需要,雖然取消了招標代理資格,但對於行業來說,根據市場經濟運行規律,招標代理業務在壹定時期內還會繼續發展。為避免資質認證取消後招標代理市場的無序競爭,行業應進壹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三條招標代理機構是依法設立,從事招標代理業務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有從事招標代理業務的營業場所和相應的資金;

(二)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

第十四條招標代理機構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

第十五條招標代理機構應當在招標人委托的範圍內辦理招標事宜,並遵守本法關於招標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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