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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失信人員的後果

法律分析:國家失信人員的後果是:1。人民法院將對失信人員發出限制高消費的命令,禁止其部分高消費行為,如乘坐飛機、購買火車軟臥票等。2、對國家失信者實施其他信用處罰,限制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3.禁止國家失信人員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相關消費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被執行人在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內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高消費及非生活、事業必需的相關消費。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被執行人采取限制消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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