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條
行人不得跨越或者倚靠道路隔離設施,不得接車、強行攔車或者實施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