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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國務院文件和地方性法規的法律地位是什麽?

我國國務院文件第五條屬於國家行政機關的法規,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各省、市、自治區地方政府為實施國五條而制定的細則,屬於地方性行政法規,法律效力較低。

兩者如有不壹致,以國務院法律法規為準。國務院有權糾正下級機關和政府的錯誤法律法規,地方政府也可以自行糾正錯誤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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