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企是經濟組織,是國民經濟的支柱,要承擔經濟責任。
2.國有企業由國家所有或控制,關系到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必須承擔政治責任。
3.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主體,必須承擔社會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股東人數符合法定人數;(二)有全體股東按照公司章程所認繳的出資額;(3)股東* * *同意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