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國有企業破產、解散和清算程序

國有企業破產、解散和清算程序

國有企業解散清算程序如下:1。企業向法院申請破產,同時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書和企業財產清單等相關材料;2.法院受理案件後,發布公告,通知已知債權人,申報債權;3.成立清算小組清算資產;4.具備破產宣告條件的,裁定宣告企業破產,終結破產程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六條* *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 上一篇:國家法律保護的是什麽人?
  • 下一篇:捍衛國家領土的霸道壹句話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