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事強制令由海事法院作出。實踐中,海事強制令可以在起訴前或者案件進入實體訴訟後向海事法院提出。海事強制令作為前者是作為壹個獨立的司法程序而存在的,而作為後者是訴訟中的壹個中間程序,法院以裁定的形式作出,不影響法院對實體糾紛的審理和判決。
3.海事強制令的客體是行為。這裏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如責令貨物承運人出具提單,禁止船東退船、開航、租賃等。
4.海事強制令是壹種強制措施。即在法院作出判決之前,甚至在原告提起訴訟之前,通過法院的強制力,迫使壹方當事人做或不做某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