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省政府關於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意見。
經研究,現將2021上半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1.2021、1年6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上限暫按19335元執行,繳費下限暫按3368元執行。
二、失業、工傷保險繳費工資參照上述標準執行,具體執行時間由各設區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