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戰國時期李悝制定的“法律經典”六部(盜法、賊法、網法、捕法、雜法、器械法)的基礎上,補充了戶部法(戶籍管理、婚姻制度和稅收征收)、刑部法(主要是規定徭役、城防駐軍)和安定法(主要是規定牛馬牧業和郵政投遞)。
主要成就
早期追隨劉邦的蕭何,對劉邦沒有任何支持和擁護。楚漢戰爭時,劉向在滎陽相持了28個月。在這段時間裏,劉邦把整個關中地區交給蕭何管理(對任何關中事務都是排他性的),這給了蕭何很大的權力,當然蕭何也做得很有成效。後漢建立後,劉邦推舉蕭何為丞相,也可以說明蕭何在劉邦心目中的地位。